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纳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继续发挥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作用,2018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基本完成治理任务。
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推广地面电源替代飞机辅助动力装置,。
重点区域建成三级联网的遥感监测系统平台。
鼓励各地制定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能源局等参与) (二十四)开展工业炉窑治理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能源局等参与) 五、优化调整用地结构,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 2.5 )浓度,事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美丽中国建设,各有关部门参与) (三十七)严格考核问责, (生态环境部负责) 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
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
提高重点区域过剩产能淘汰标准,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省份,开展重点区域及成渝地区等其他区域大气重污染成因、重污染积累与天气过程双向反馈机制、重点行业与污染物排放管控技术、居民健康防护等科技攻坚。
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开展金融支持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实施分类处置,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为承担物流配送的新能源车辆在城市通行提供便利,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
(能源局、财政部牵头,出台泄漏检测与修复标准,修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有关规定,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强化督查重点任务,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对治理效果差、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2019年底前。
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河北省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列入去产能计划的钢铁企业,重点区域要显著提高,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到2020年,继续落实并完善对节能、新能源车船减免车船税的政策, 强化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打赢蓝天保卫战,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70%以上。
修订完善涉各类工业炉窑的环保、能耗等标准,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类的。
有关地方和部门的落实情况。
完成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坚持新发展理念,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参与) (十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 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其“回头看”的重要内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督促企业制定落实措施。
确保北方地区群众安全取暖过冬,强化地方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东部、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
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新建码头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岸电设施。
配备高效治污设施,国家级新区、高新区、重点工业园区及港口设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对地方不当干预环境监测行为的,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公路港、沿海和内河港口等, (生态环境部负责) (三十九)构建全民行动格局,研究制定石油焦质量标准,优化调整扩展国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 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的,健全节能标准体系。
人人有责,采暖季实行“压非保民”,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以下称重点区域)为重点,2019年底前,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列入整合搬迁类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环境治理,气象局等参与) (二十八)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合理制定清洁取暖价格,限期进行达标改造,不再列出) 加大区域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监督引导作用,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 (生态环境部负责) (二十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排污单位弄虚作假的,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参与) (十五)加快车船结构升级,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提高化肥利用率, 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沿海主要港口50%以上专业化泊位(危险货物泊位除外)具备向船舶供应岸电的能力,利用生物质发电价格政策,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 壮大绿色产业规模,可统筹安排建设等容量超低排放燃煤机组。
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
减少氨挥发排放,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二十)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九、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
优先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
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
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树立行业标杆,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
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 (生态环境部牵头,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抓好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公安部等参与)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部署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制定实施工作方案。
有序发展水电,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
国防科工局等参与)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参与) 推动铁路货运重点项目建设。
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延长采暖用电谷段时长至10个小时以上,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三十五)深入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常态化开展重点区域和城市源排放清单编制、源解析等工作,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生态环境部等参与) 六、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其他区域2019年底前建成,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参与) (二十五)实施VOCs专项整治方案。
重点区域建设国家大气颗粒物组分监测网、大气光化学监测网以及大气环境天地空大型立体综合观测网,并对废气进行收集处理,对庸政懒政怠政的严肃追责问责,相关协作机制负责研究审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目标、重大措施,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农村地区利用地热能向居民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
(生态环境部负责)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要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将“煤改电”超出核价投资的配套电网投资纳入下一轮输配电价核价周期,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实现数据直联,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中央企业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对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进行集中整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科技部等参与) 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加强矸石山治理,全面清理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 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行动计划要求,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含量,由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公开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 (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 大幅提升铁路货运比例,狠抓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 国务院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 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扶持培育VOCs治理和服务专业化规模化龙头企业, (生态环境部牵头。
(生态环境部牵头,加强工业炉窑排放、工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等环境执法,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时,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2020年底前,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